带租客卖房, 往往是房东遇到了不良租客不得不采取的无奈之举!两种情况:
- 租客在时进行整个销售过程, 但答应新买家closing 前要空房交割
- 新的买家答应接受带租客过户(assumed the tenant).
实际操作中第一种情况更为常见。
卖掉房子后, 作为卖家 , 要放入一条什么样的条款保护自己呢? 需要加入“买家是真实自用为目的, 保证起码入住最少一年”的保证。
条件条款的重要性
买卖协议中的条件条款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保证的关键要素。 对于卖家来说,这个条款解决了租户因新业主未能入住而向房东和租户委员会 (LTB) 报告而向卖家索取赔偿的担忧。
该条款还要求必要时买方同意提供支持信息,提供相关证明他们自住该物业至少一年。 此外,买方同意赔偿卖方因买方未能履行入住义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如果房东遇到了不良租客, 考虑通过卖房的方式达到和不良租客的一个利索“bye-bey”, 欢迎和我们联系, 索要这条关键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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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良租客卖房, 卖掉后有啥”保命”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