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楼花)时的常见问题– 交房的关键日期

Tarion

安省法律(Ontario New Home Warranties Plan Act)规定,所有新房必须由建筑商提供保修,并且必须在Tarion注册。Tarion是指由安大略省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消费者保护组织,负责管理安省的新建房屋保修计划。

Tarion附录

作为登记要件,新建房屋的承建人或供应商需于每份新建房屋销售合同中附加必要的Tarion表格,此类表格被称为“Tarion附录”。在正式签订新建房屋销售合同之际,务必审阅Tarion附录。

关键日期声明

购房者首先想了解的可能就是何时能够交房入住。对于大多数房屋,入住日期即为产权交接日期(Closing Date);对于共管公寓,则在产权交接前另有入住日期(Occupancy Date)。

由于各种原因,该日期可能会被卖方更改。入住日期的延迟可能会增加住宿,搬家和仓储费用。

1)购房者是否有权因延迟交房获得赔偿呢?

2)购房者是否有权终止买卖合同呢?

Tarion附录涵盖了这两个重要的概念,而相关信息依法必须列在附录第一页突出的地方,叫做“关键日期声明”(Statement of Critical Dates)。

共管公寓(Condominium Properties)和其它类型物业(例如,FreeholdProperties)的关键日期不完全相同。

以下分别解释:

一)Freehold Properties

新建Freehold Properties的卖家在关键日期声明中必须选择并列出“第一个暂定交房日”(First Tentative Date)。

卖家可以将第一个暂定交房日延迟最多120天,直到“第二个暂定交房日”(Second Tentative Date),必须至少

提前90天通知。卖家可以将第二个暂定交房日再延迟最多120天到“确定交房日”(Firm Date),也必须至少提前90天

通知。在以上的情况下,卖家不必给购房者赔偿。

如果卖家没给通知或没有及时通知购房者延期,则暂定交房日自动变成确定交房日。

除了暂定交房日和确定交房日,还有一个关键日期叫做“最迟交房日”(Outside Date)。最迟交房日最晚可以设在第二个暂定交房日之后第365天。

如果卖家到确定交房日(Firm Date)还不能交房,就要赔偿超过该日期的进一步延期。按超过天数递增,最高能赔偿$7500。

如果最后交房是在最迟交房日(Outside Date)之前,则购房者要先入住然后才能申请赔偿。

而如果卖家到最迟交房日(Outside Date)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有权在30天内通知卖家终止合同,拿回定金,同时仍

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购房者未在30天内终止交易,则买卖合同继续生效,卖家可以重置交房日期,直到房屋能够交付使用为止。

二)新建共管公寓(Condominium Properties)的关键日期

新建condo的卖家在关键日期声明中必须选择并列出两个日期:

第一个暂定交房日”(First Tentative Date)和“最迟交房日”(Outside Date)。

不同于其它类型物业,新建condo的第一暂定交房日和最迟交房日之间没有时间长度的限制。而且,只要卖家能够及时通知(至少提前90天)购房者,则可以一次或多次地延迟暂定交房日。

对于condo来说,有一个特殊的关键日期叫“屋顶组装日”(Roof AssembleDate)。卖家在屋顶组装日后30天之内要定下“最终暂定交房日”(Final Tentative Date)或者直接定下“确定交房日”(Firm Date)(这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如果先定了最终暂定交房日,则可以把确定交房日定在其后120天内。

对所有物业都一样,每次延期能否生效的前提是要给购房者至少提前90天的通知,否则,相关的“暂定交房日”就会自动变为“确定交房日”。

假设卖家的通知及时,则在确定交房日(Firm Date)之前的延迟无需赔偿购房者。确定交房日(Firm Date)之后的延迟要赔偿。而最迟交房日(Outside Date)之后如果还有延迟,则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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