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进入出租单元的权利

租户有权占有并合理享用租赁单位。

当房东遵循2006 年《住宅租赁法》 (“ RTA ”)规定的程序时,房东有权在某些情况下进入出租单元。

立法

RTA第 26 条和第 27 条描述了房东可以进入出租单元的情况。

恕不另行通知即可入场

第 26 条规定,房东可以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出租单元:

  • 紧急情况下;
  • 如果租客在房东进入时同意房东进入该单位;
  • 如果租赁协议要求房东定期清洁出租单元,则房东可以在协议规定的时间进入,或者,如果没有规定时间,则在上午 8:00 至晚上 8:00 之间;和
  • 如果房东和租客同意终止租约,或者其中一方已向另一方发出终止租约通知,则房东可以在上午 8 点至晚上 8 点之间进入该单元并向潜在租客展示,并且在进入之前,房东通知或尽合理努力告知租户房东的入住意图。房东必须根据每个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做出合理的努力,提前通知租户,以便让租户做好准备,让房东进入该单元,向潜在租户展示该单元。

即使房客要求进行维修,房东也不得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出租单元进行维修,除非房东在房东前往单元进行维修时获得房客同意进入该单元。

凭通知入场

第 27 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房东可以根据在进入前至少 24 小时向租户发出的书面通知进入出租单元:

  • 进行维修或更换或在单位内工作;
  • 允许住宅区的潜在抵押权人或保险公司查看出租单元;
  • 允许持有《专业工程师法》所指的授权证书或《建筑师法》所指的执业证书的人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对租赁单位进行实际检查,以满足根据本款规定的要求1998 年《公寓法》第 9 (4)条;
  • 对租赁单位进行检查,如果,
  1. 检查的目的是确定出租单元是否处于良好的维修状态并适合居住,是否符合健康、安全、住房和维护标准,符合房东在第 20(1) 款下的义务或RTA第 161 条;和
  2. 进行检查是合理的。

租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其他合理的进入理由。

此外,s。RTA第 27(2) 条规定,房东,或者经房东书面授权,根据2002 年《房地产和商业经纪人法》注册的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可以进入出租单元,前提是他们已向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租户在进入前至少 24 小时通知,以便潜在购买者查看该单元。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已向租户发出至少 24 小时书面通知,则书面通知必须载明:

  • 入境原因;
  • 房东入住的日期;和
  • 入场时间为上午 8:00 至晚上 8:00

进入原因

参赛作品必须出于上述第 27 条中规定的原因之一。

通知应提供尽可能多的有关拟议进入的详细信息,包括有关维修或更换或有关租赁单位检查的详细信息。在考虑该通知是否符合RTA 的规定时,委员会可能会考虑是否已向租户提供有关该条目的详细信息。

谁可以进入

RTA赋予房东进入的权利。房东的代理人,例如管理员或房东雇用的人员,也可以代表房东进入出租单元。

如果雇用了房东或管理员以外的人在该单位工作,则房东或管理员应与受雇人员一起出席,以允许该人进入该单位。

指定进入时间

已知具体入境时间的,应当在通知中注明。如果无法说明具体的进入时间,通知可以提供合理的进入时间范围。

合理的时间范围取决于每种情况的事实和情况。如果房东对正在完成的工作和谁正在做工作实施控制,则通知应合理具体地说明进入时间。如果房东对正在进行的工作或正在进行工作的人员没有控制权,则通知应规定合理的进入时间范围。

例如,如果工作由有线电视或电话公司完成,并且该公司指定了在租赁单位进行工作的合理时间范围,则房东可以合理地指定同一时间范围。同一天多个单位进行相同或者类似工作的,可以规定合理的时间范围。

在确定指定的时间范围是否合理时,应考虑正在进行的维修、更换或工作的类型和复杂性、工作地点以及进入对租户使用租赁单元能力的影响程度。

地方法院在Wrona 诉多伦多社区住房公司 (Wrona v. 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 Corporation) 案中发现,虽然房东不需要指定进入出租单元所需的确切时间和分钟,但书面通知规定了 9 小时的进入时间,以允许房东进入对烟雾探测器设备进行年检不符合通知规定的进场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8:00之间

进入频率

在进行维修、更换和其他工作时,房东应尽合理努力将进入频率限制在完成工作实际需要的范围内。

房东还应做出合理努力,限制在 RTA 第 27 条允许的其他情况下进入的频率,例如对租赁单位进行检查。

如果委员会确定房东对租赁单元进行了不必要或不合理的进入,委员会可能会发现房东干扰或骚扰了租户,或者房东严重干扰了租户对租赁单元的合理使用或使用权。住宅区。

通知的送达方法

房东可以按照RTA第 191 条或委员会实践规则第 3 条中规定的发出通知的方法之一向租户发出进入出租单元的书面通知。

租户的权利和责任

当房东行使其进入权时,租户可以留在出租单元内。但是,如果租客在进入时不在出租单元内,则房东可以行使进入权。

如果房东未满足RTA中有关进入的要求,租户有权拒绝房东进入。租户无权仅仅因为租户进入时间不方便而拒绝进入。租户必须:

  1. 不干涉房东的进入权;
  2. 不干扰房东及其代理人;和
  3.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允许进入进行工作的房间,包括将宠物安全地限制在出租单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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