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可否在未通知下带准租客来看房?

房东可否在未通知下

带准租客来看房?

最近Tina帮很多客户处理了租房业务,以帮业主出租和买卖为主。借此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个租房业务中的常见问题—房东可否在未通知下带准租客来看房?
每当租期临近,房东都希望能提前找好下一个租客,完成无缝对接。此时就难免会遇到一个问题:当房东经常安排人来看房,可能会令一些租客不胜其烦,甚至产生矛盾纠纷。在处理这样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房东和租客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租客对此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东可否在未事先通知下,带准租客来看房?现有租客在这方面有什么权力?

在大部分情况下,租客不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出租单位,但房东和租客都必须遵守一些限制和规则,一切视乎看房的原因而定。

此外,房东亦可以书面形式,授权房屋经纪进入单位,但房东必须预先通知租客。

 

如果租期临近房东要出售物业,须提前1天通知。假如租客已发出终止租约的书面通知,房东便需要尽量预先通知租客,将展示其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毋须获得租客书面的“准入”证明,但只可以在上午8时至晚上8时期间展示。假如房东是为了出售物业而展示单位,房东必须给予租客24小时书面通知,但展示时间却没有限制。
虽然展示次数没有限制,但如果房东经常在晚上带人来看房,租客就有理由投诉。如果租客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或感到合理享用单位的权利受到影响,可能会向业主及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简称LTB)提出投诉。
无论是房东或租客,最好在出席LTB聆讯前,预备好各种纪录。大部分涉及房东或租客的纠纷,LTB都会担当仲裁者角色,LTB有权执行如赔偿或命令等事务,或勒令某一方在未来如何行事。
法律通常要求房东和房客互相合作,例如房东有权进入出租单位照相,但为保障租客的私隐,照片不可以显示租客的个人物件,而在照相前,房东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此外,房东亦不可以在展示单位期间,强迫租客离开,但租客也不准以任何方式阻碍展示。在展示前,租客有责任将单位维持在“普通的清洁状态”,虽然这有很多解读空间,但租客也没有必要将单位打扫至“完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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